围绕自然环境保护 培养专才
2020年09月25日 10:22 来源:神州网
神州网北京8月22日讯(通讯员/孟远)本文围绕自然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育工作,结合“神通杯”第一届全国学校联盟小学机器人知识大赛(简称大赛)培养人才的举办目的,从自然环境保护等知识方面,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历史沿革等多方面予以简述。

趣味性、知识性、权威性
环保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还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环境保护方式包括: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学技术、民间自发环保组织等等,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自然环境同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共同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证社会的发展使环境更适合人类工作和劳动的需要。环境保护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学、卫生、健康、绿色的要求。这个层面属于微观的,既要靠公民的自觉行动,又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法规作保证,依靠社区的组织教育来引导,要工农兵学商各行各业齐抓共管,才能解决。作为公民来说,我们对于居住、生活环境的保护,就是间接或直接地保护了自然环境;我们破坏了居住、生活环境,就会间接或直接地破坏了自然环境。作为政府来说,既要着眼于宏观的保护,又要从微观入手,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环境保护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环境保护”这一术语被广泛的采环保用。如前苏联将“自然保护”这一传统用语逐渐改为“环境保护”;中国在1956年提出了“综合利用”工业废物方针,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三废”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概念,到20世纪70年代改用“环境保护”这一比较科学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的内容包括保护自然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也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的利用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的保护环境,恢复生态,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重视环保还比较晚,现在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还有差距,能够称得上环保政府的并不多见,所以谈环保市民还为时太早。

地球--人类的家园
从历史发展而言,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由于生产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发达国家的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和舆论宣传而逐步引起全社会重视,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兴起的一个保卫生态环境和有效处理污染问题的措施。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寂静的春天》,书中阐释了农药杀虫剂DDT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由于该书的警示,美国政府开始对剧毒杀虫剂进行调查,并于1970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各州也相继通过禁止生产和使用剧毒杀虫剂的法律。由于此事,该书被认为是20世纪环境生态学的标志性起点。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是环境保护事业正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的开端,中国政府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是从1972年开始起步,北京市成立了官厅水库保护办公室,河北省成立了三废处理办公室,共同研究处理位于官厅水库畔,属于河北省的沙城农药厂污染官厅水库问题,导致中国颁布法律正式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DDT。1973年成立国家建委下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后来改为由国务院直属的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8年“两会”后,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并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厅),并设立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网上12369中心,接受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事件。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各级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鼓励开发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以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环保,在我们的生活中极为重要,我们要尽我们自己的所能,保护环境。
从法律法规方面而言,1979年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形成了环境保护法律体系。1973年中国的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诞生。截至1998年底,中国历年来共发布国家环境标准412项,现行的有361项,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0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30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29项,环境基础标准12项,历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行业标准)34项。与此同时到1998年,中国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律6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34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90多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900余件、环境保护军事法规6件,缔结和参加了国际环境公约37项,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1995年和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通过了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中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付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依靠群众保护环境。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为项目的决策、项目的选址、产品方向、建设计划和规模以及建成后的环境监测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简称 UNEP) ,成立于1973年,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是全球仅有的两个将总部设在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国机构之一。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专门机构成员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均可加入环境署,到2009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参加其活动。在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全球环境状况及世界可持续发展前景愈加深切关注的21世纪,环境署受到越来越高度的重视,并且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All-China Environment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EF。)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国家环保总局主管,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会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宗旨是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充分体现中华环保联合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共有团体会员46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单位会员超过1100家,并通过省市协会联系着上万家企业。
环保中国产业联盟(英文缩写:EPCIU):简称环保中国,是致力推进“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非法人、活动性、学术性民间组织。联盟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主流媒体、领袖企业共同发起,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大力支持。联盟宗旨:环保使世界更加美好。加速中国环保事业产业化发展,打造成熟环保产业链,整合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环保企业、主流媒体等各方资源,促进环保产业上、中、下游企业有效融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nvironmental Culture Promotion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PA)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非盈利性质的全国性环境文化组织。该会由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新闻工作者、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家及社会知名人士等自愿加盟组成。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英文缩写:CSES)于1978年5月批准成立,是中国国内成立最早、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非盈利全国性非政府科技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具有跨部门、跨行业、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和特点。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从自然环境保护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历史发展、法律法规等支持的角度不难看出,培养自然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人才意义重大而深远。大赛本着参与性强、趣味性强、知识性强、权威性强的特点,以培养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目的,通过本文简要的叙述,引导我国亿万少年儿童关注环保,关注大自然,认识大自然与人类共生共荣的自然规律。通过参加大赛,启蒙启发我国广大少年儿童热爱知识、热爱生命、热爱自然的兴趣爱好,树立早期的正确学习方向,为我国自然环境保护等工作培养大批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