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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水路货运 培养专才

2020年09月25日 12:10 来源:神州网

神州网北京9月15日讯(通讯员/孟远)水路货物运输业是水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公路、航空、铁路、管道等运输领域行业构成了交通运输领域。水路运输业相比公路、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成本低、量大、时间长的优缺点。水路货物运输包括海洋、江河、湖泊等物理形态。本文围绕“神通杯”第一届全国学校联盟小学机器人知识大赛(简称大赛)参与性强、趣味性强、知识性强、权威性强的特点,结合水路货物运输行业所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的储备、教育培训、资格认证等相关工作,对水路货物运输业予以扼要的阐述。


趣味性、知识性、权威性

水路货物运输是指国内沿海港口、沿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行为。水路运输是为目前各主要运输方式中兴起最早、历史最长的运输方式。其技术经济特征是载重量大、成本低、投资省,但灵活性小,连续性也差。较适于担负大宗、低值、笨重和各种散装货物的中长距离运输,其中特别是海运,更适于承担各种外贸货物的进出口运输。


货运轮船

货运码头一瞥

水路货物运输按船舶航行区域,可划分为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这是水路运输的基本运输形式;按货物包装分类状况可分为散装货物(无包装)、集装箱、单元滚装运输等。集装箱运输和散装货物运输是我国水路运输的主要形式;按运输货物性质和特点分为普通大宗货物运输(如煤、砂、矿石等)和特种货物运输(如活植物、活动物、危险品货物、笨重、长大货物、易腐货物等);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租期限分为航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包运租船运输;按货物运输组织形式可分为直达运输和多式联运等。

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水路运输运载能力大、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是一些国家国内和国际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一条密西西比河相当于10条铁路,一条莱茵河抵得上20条铁路。此外,修筑1千米铁路或公路约占地3公顷多,而水路运输利用海洋或天然河道,占地很少。在我国的货运总量中,水运所占的比重仅次于铁路和公路。

二是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与影响大。即受海洋与河流的地理分布及其地质、地貌、水文与气象等条件和因素的明显制约与影响;水运航线无法在广大陆地上任意延伸,所以,水运要与铁路、公路和管道运输配合,并实行联运。

三开发利用涉及面较广。如天然河流涉及通航、灌溉、防洪排涝、水力发电、水产养殖以及生产与生活用水的来源等;海岸带与海湾涉及建港、农业围垦、海产养殖、临海工业和海洋捕捞等。

沿海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统称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沿海港口、沿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几十年来,我国一直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国内沿海与内河的货物运输区别对待,采用不同于国际海上运输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行运费统一定价,船舶和货物按计划调配,运输单证采用不可转让的运单制,运单随船而行,不可转让,不能作为跟单信用证的单证,承运人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对船长船员在驾驶和管理船舶上的过失所引起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我国《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沿海运输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我国交通部根据该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制定和发布了《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我国《海商法》第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运单是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最基本的合同形式。《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在实际办理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这一规定,水路货物运输形式有二:一是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二是运单。前者适用于计划内大宗物资运输,后者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货物运输。在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情况下,也必须签发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还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签订的运输合同,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形式。

以运单作为运输合同,托运人只需根据货物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填写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运单首先是货物运输合同,赖以确定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运单也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或重量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初步证据,至卸货港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灭失、短少或损坏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事由造成的。再次,运单还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主要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必须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将货物交给运单记载的收货人。

作为交通运输业的一种,水路货物运输业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必要部分,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满足人们需要的同时,有效促进水路货物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全面发展是摆在我国有关部门面前的长期课题,更是长期工作任务。提高效率、服务大众需要高素质的各类专业人才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相关的各项工作。大赛围绕培养人才的核心目的,旨在通过本文有理有据论述阐明水路货物运输业的各个环节,让我国亿万少年儿童了解水路货物运输业的重要性,凸显大赛的借鉴意义。